《清熱解毒法不能濫用》由中醫養生網收集、整理、發布,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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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清熱解毒法的適應證多屬於西醫所說的傳染性疾病或感染性疾病的範圍,又由於此法所用的方劑和藥物在實驗中有明顯的抑菌和殺菌效果,往往使人在臨證時,凡見傳染性疾病則不分在表、在裡,在臟、在腑,是風、是寒,是濕、是熱,即投清解毒法;凡見感染性疾病則不分初起與久病,膿成與未成,己潰與未潰,氣血之盛與衰,即投清熱解毒法,甚至把具有清熱解毒功能的中藥與方劑當作西藥抗生素使用。凡見西醫所說的炎症,即投清熱解毒之品。如此造成了此法的泛用、濫用的結果。其危害,輕者使病症遷延難愈,重者致寒涼傷中敗胃而貽害無窮。
  十年前治療一汪姓患者,病膝下陰陵泉處流注,在醫院消炎三日未曾獲效,自己亦通醫,用大劑清熱解毒之品連服數日,不但無效,反增劇痛,腫漫色白,痛脹徹骨,時屆伏天,余謂陰證,必用陽和,因其畏熱證,畏炎證,聽說用陽和湯麵有難色,餘細釋其因,頓開茅塞,處方為:熟地30克,肉桂3克,鹿角膠9克,白芥子6克,姜炭3克,甘草3克,方中重用熟地溫補營血;鹿角膠生精補髓,養血助陽,強壯筋骨;姜炭、肉桂破陰回陽、溫通筋脈;麻黃、白芥子通陽散滯而消痰結;甘草解毒而和諸藥。欣然服之,盡三劑,寒凝解、流註消。
  餘有一老師,曾治頭部外傷合併感染的女性患者,曾用多種抗生素,感染未癒,後又困於“感染”與局部“炎症”,服十餘劑清熱解毒藥,不僅創口未癒,又見胃脘冷痛,納呆食少,噫氣頻作等中陽被傷之證。診視時,其人已是面色蒼白,倦怠乏力,辨為氣陰兩傷,中焦虛寒,虛焰未熄之證,用益氣養陰,溫中和胃,引火歸源之法,服藥六劑而愈。
  中醫臨選方,是在立法前提下進行的,而立法又是在運用中醫的辨證思維方法,進行確立證候的前提下進行的。依證立法,依法選方,這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法隨證立,方從法出”的意思。清熱解毒法,一可用於外感熱病病中毒熱內盛的證候。如濕毒、溫疫病程中,或風熱疫毒攻沖頭面紅腫,口糜咽爛,或火熱腫毒充斥三焦,而成煩惱、狂亂、吐衄、發斑。如普濟消毒飲、黃連解毒湯一類;二可用於火毒蘊結,氣壅血滯,熱熾肉腐而發癰疽疔癤瘡瘍,如仙方活命飲、五味消毒飲一類。
  總之,清熱解毒法,如在辨證的前提下用之,則療效可靠,如離開中醫辨證而泛用,則流弊非淺。究其泛用原因,人多數是因為尚未牢固掌握中醫辨證的思維方法,因而容易受到西醫診病論治或實驗研究 ​​結論的干擾與影響。而一但離開了中醫辨證論治的思維方法,丟掉了中醫的特色,就難保證其臨床療效了,泛用濫用,其害無窮。可見做一名合格的中醫要切實練好辨證論治的基本功,不能通套西醫所謂“炎症”,而統施消炎,清熱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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