頸椎病手術治療的目的在於減壓和重建頸椎穩定性。因手術很複雜,並且有一定風險,其指徵要從嚴把握。我國第二屆頸椎病專題座談會擬定的頸椎病手術適應證大體如下:


(1)局部型:除極個別症狀長時間嚴重的外,原則上不需要手術。


(2)神經根型:


1、症狀嚴重經非手術治療3個月以上無效,或者有效但是反复復發者;


2、因神經根病損致所支配肌肉進行性萎縮時;


3、神經根刺激症狀嚴重,影響睡眠和正常生活時。


(3)脊髓型:原則上確診時即有手術指徵。對症狀比較輕,椎管比較寬者可作適當非手術治療,同時緊密觀察。


(4)椎動脈型:有猝倒症狀和非手術治療無效者,或者經椎動脈造影證實者。


(5)交感型:症狀嚴重,非手術治療無效並且證實為節段性不穩或者椎間盤膨出導致者。


(6)骨贅壓迫食管導致明顯的吞嚥困難者要作骨贅切除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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